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省级学会基层服务站建设,按照工作部署,拟开展“三个一批”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方式和对象
通过评估,命名一批运行良好的省级学会基层服务站、效果显著的基层服务活动以及省级学会和基层科协组织协同互动的典型案例。
二、参考标准
1.省级学会基层服务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级学会与县区科协签订建站协议
协议内容应围绕工作目标,能够较明确地体现双方分工,对建立长效机制有较具体的工作安排,建设时间应为长期或不少于二年,协议应加盖公章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协议样例见附件1;
(2)每个学会在该站当年开展的服务活动不少于1项。
2.基层服务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活动选题围绕基层服务站建设的工作目标;
(2)活动体现学会优势、符合基层需要,省级学会的部分优质资源实现下沉;
(3)活动形式有创新性,参与人员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较强、满意度较高;
(4)活动组织有序、宣传及时、效果较好。
3.协同典型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学会与县区科协初步建立了比较明确的协调机制并有实际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县区科协或其他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服务活动选题和组织实施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3)通过服务站建设和基层服务活动,对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工作流程
1.自愿申报
省级学会基层服务站以县区科协为主进行申报,基层服务活动以省级学会为主进行申报,协同典型案例由省级学会和县区科协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照参考标准,提交详细的书面材料。(申报书样例见附件2)
2.过程评估
主要依据实施过程中各学会及县区科协的工作开展和信息反馈情况、改革举措和创新性、活动成果宣传的质量和时效等内容开展过程评估。
3.综合评估
学会联络中心组织专家,结合过程评估,围绕省级学会和县区科协的组织力、协同能力和服务活动效果等,从实施过程中领导重视、民主决策、工作谋划、实施效果、活动宣传、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命名建议并公示。
4.命名
省科协印发文件对“三个一批”进行命名,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1.过程评估于2020年12月5日结束,命名工作于年底前结束。
2.有关省级学会和县区科协应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2020年度省级学会基层服务站建设工作总结”,参加命名活动的单位同时报送“申报书”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各单位应对本年度基层服务站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和方法、提出工作建议。
3.为鼓励各方积极投身开展基层服务活动,省级学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单位协商后,自行决定是否悬挂学会服务点牌匾,牌匾样式规范由学会联络中心提供,学会自行制作,悬挂后应及时联系学会联络中心进行备案。(详见附件3)
4.省级学会和各级科协应围绕基层服务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过程及活动效果和基层服务站的建设情况等,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宣传截图或链接发送给学会联络中心。“河北省科协学会服务”公众号设立“基层服务站”专栏,集中对省级学会和市县科协的活动情况进行报道,同时也将根据具体活动,组织相关省级媒体进行深入报道。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 系 人:崔薇,孙华辉
联系电话:0311-86673401
电子信箱:hebcsc@163.com
附件: 1.建站协议样例
[FS:PAGE] 3.省级学会服务点牌匾制作规范
河北省科协
2020年11月6日